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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,凌晨兩點,我剛到家
在經歷一段折磨人的路途之後

今天ON了3PART節目,本來還慶幸11點20下班可以趕得及最後一班捷運回家
可是,我錯了
人果然不能太相信政府
按照道理說~捷運接駁公車應該會等到最後一班捷運到站再出發
讓每位撘乘捷運的乘客可以平安順利返家
可是,我錯了!事實不是如此!
在星期日的晚上,我可以體諒找不到娛樂活動的朋友早早睡覺
但為什麼公車硬是比捷運早下班一個小時呢?

我從12點30分開始站在捷運站門口等公車
期間打了無數通電話回家
凌晨一點,公車一台都沒出現,家裡電話也沒人接
很好
每次我出去玩,我家那口都會不斷催我回家,說他會擔心
那為什麼半夜自己下班回家,他一點都不擔心的睡死了呢
我的哀怨程度隨著不斷上前示意的計程車和警車數量而增加
誰想要半夜在路上當流浪漢啊
尤其在上了12小時的班之後??
我也想坐計程車,可是身上只有40塊,恐怕會被司機滅口吧

能救我的朋友不是住太遠就是睡了
該擔心我安危的那個人又睡死了
我忍不住在深夜無人的馬路上咆哮了起來
不幸中的大幸
學妹和男友在士林,願意開車到南港來拯救我
歷經百般波折,我總算可以在半夜兩點回到家
而不是早上六點
感謝老天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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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鋼鐵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